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在宁省属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规定,经履行成本和价格调查、专家论证、征求社会意见等程序,研究决定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江苏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自8月25日起新增61个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并调整完善2个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此次新增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都是近期新增加的医疗检查手段,比如面部三维照相一个体位收费50元,超声支气管镜检查一次收费665元、丙型肝炎核心抗原测定收费110元等等。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更好满足参保患者心理治疗的临床需求,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经研究,决定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在全省统一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心理治疗”项目内涵。
“乙类乙管”后,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精神,江苏省医保局对我省7个方面医疗保障政策进行优化,相关政策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之日起执行。
在医疗费用支付过程中,我们常常会听到“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它们有什么区别?都要怎么使用?今天帮大家理清楚↓医疗总费用包括哪些?医疗总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医保统筹支付是什么?
7月25日,江苏省委改革办与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江苏公共•新闻频道联合策划的大型改革政策解读节目《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关注“医保政策落实处 撑起惠民‘健康伞’”!近年来,种植牙因“天价”让不少患者望而生畏。好消息是现在价格已经降下来啦!国家统一部署,江苏积极响应。
今天(3月1日),《2020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正式落地,在全市范围内执行。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共计2800种药品,全部纳入我市医保药品目录乙类管理,参保人员最多只需自付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