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时期,重复缴纳了城乡居民医保该怎么办?能否退还参保费?最近,呼和浩特市的听众向节目组咨询,他在2024年10月缴纳了城乡居民医保,今年1月份他找到了工作,单位给他办理了城镇职工医保,像这样的情况之前缴纳的410元的城乡居民医保可以退还吗?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四章第十六条的规定:参保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
前不久,国家医保局发布了新文件,明确 不允许医保重复参保 。这意味着交了两份医保的朋友,只能用一份了。虽然目前大多数地方还未正式执行,但建议重复参保的人员最好提前了解,千万不要多交钱。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医保重复参保,该怎么处理?多交的钱能退回吗?一、 什么是重复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