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消费者放心消费,让经营者诚信经营。最高人民法院3月14日发布司法解释,完善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裁判规则,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在健身房办张卡,去理发店充个值,给娃报个培训班……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预付式消费出现在生活中,也带来诸如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令人防不胜防的“痛点”。
据央视新闻报道,预付式消费,如办卡、充会员,本是商家和消费者双赢的模式,既能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又能为消费者带来实惠。然而,现实中却常出现“办卡后商家跑路”“充值容易退钱难”“合同里藏霸王条款”等闹心事,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让商家的信誉受损。
对“卷款跑路”严肃追责,消费者有权七日无理由退预付款,收款不退等“霸王条款”无效……最高人民法院3月14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剑指预付卡消费领域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明晰裁判规则、划定权责红线,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优化消费环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张子慧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引发广泛关注。“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预付式消费问题频发,此次司法解释的出台,能否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充卡容易退钱难,商家跑路维权难。预付式消费的坑你踩过吗?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明确5月1日起施行。新司法解释共27条,刀刀见血,终结预付式消费乱象。西固法院法官于潇杰分享四大亮点。7天冷静期。
新京报讯(记者吴为)3月15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在清河万象汇举办“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布大型商业综合体“预付费协同治理十条”新举措,并为试点商圈授牌。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在清河万象汇举办“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