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收到《工作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工作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落实和回复。
2021年9月29日,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具体内容如下:“经查,截止2020年11月底,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44.16亿元。
中新经纬6月14日电 上交所网站14日披露关于对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有能源”)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交所表示,经查明,大有能源在信息披露等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
针对近期河南省内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豫安委明电〔2021〕2号文件精神 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多发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耿村煤矿、常村煤矿、新安煤矿、义安煤矿、石壕煤矿、义络煤矿和孟津煤矿等7对生产矿井实施停产整顿。
赵晓三年前,一场起于青海省木里矿区的资源整合令大有能源(600403.SH)所拥有的聚乎更露天煤矿首采区(下称“聚乎更煤矿”)的采矿权被无偿转让给了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国投”)。因聚乎更煤矿采矿权被收回而未能及时披露,大有能源还曾于去年10月份遭证监会调查。
每经AI快讯,6月21日,大有能源公告,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问题,违反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任春星、总经理张林、财务总监谭洪涛、董事会秘书张建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大有能源6月6日公告,公司于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受让河南中豫信用增进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零价款受让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中豫信增7.5%股权,并按照相关约定履行受让股权对应的向中豫信增出资3亿元的义务。
另一只值得我们回顾的个股是,投资快报投研君8月9日在投研精选提到的中国海油,当日收盘价报14.34元,最新收盘价达到了16.71元,在近期能源板块的轮番表现中表现优异,区间收益率超过了16%,充分体现了投研通“公正、客观、实用”的产品优势。
大有能源称,近日,媒体报道《青海“隐形首富”:祁连山非法采煤获利百亿至今未停》的文章,青海省委省政府成立专项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要求停止木里矿区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全封闭管理,天峻义海在停产范围内。
【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23日,大有能源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约85.89亿元,同比增长8.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5.55亿元,同比增长20.68%;基本每股收益0.65元,同比增长20.37%。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
大有能源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