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时间内,买家多次下单网购“三无”减肥药,并就所有订单提出十倍惩罚性赔偿。食品安全问题固然要重视,但多次购买并高额索赔是否应当支持?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多次下单同一款减肥药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说文解字》对“知”字的解释:“詞也。从口从矢。” 意思是“知”这个字最初与言辞、表达有关。字形上,“知”由“口”和“矢”两个象形符号组成。其中,“口”代表言语、说话的功能,而“矢”则象征着迅速、直接,如箭一般。
“知假买假”谁举证?能否获得惩罚性赔偿?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针对实践中争议的食品标签及说明书瑕疵认定、代购人责任、小作坊责任、“知假买假”索赔等作出规定。
作者:万周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所有购买者均在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请求,充分保护普通消费者维权行为的同时,对“知假买假”予以规制。
来源:【新甘肃】□ 陈广江最高人民法院8月21日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所有购买者均在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请求,充分保护普通消费者维权行为的同时,对“知假买假”予以规制。司法解释自8月2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