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台海网4月2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新金监罚决字〔2024〕42号)显示,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北京银行
中国网财经11月14日讯 昨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更新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因贷中审查不尽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罚款5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1月7日。
来源:中国网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因投前调查及投后管理不尽职,理财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违规转嫁成本,抵押物财产保险费用由客户承担,被罚款12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2月29日。
来源:中国网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错报漏报EAST数据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5月11日。
中国青年网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银行”)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理财资金投前调查、投后管理不到位;准贷记卡业务管理不到位,被罚款140万元,该行3名高管被罚款21万元。
乌鲁木齐银行于1997年12月组建成立,是新疆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股份制银行,目前,乌鲁木齐银行总股本40亿股,全行员工2300余人,设有97家营业网点,在昌吉、阿克苏、伊犁、喀什、石河子、哈密设有6家异地分行。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6月18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新金监罚决字〔2024〕175号、182号)显示,因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贷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南支行罚款20万元。
5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金罚决字〔2024〕17号)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起步区支行因违规销售理财产品,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5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超6700万元罚单揭开平安银行理财业务等方面曾出现的问题。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存在代客理财资金用于该行自营业务等多项问题,平安银行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6723.98万元。其中,总行6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