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并拓宽承办银行范围。通知显示,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10月28日起正式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在原试行基础上针对性优化部分做法。
即日起,东莞市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与单位在岗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同等权益。南都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制度,且在限定范围内可自行确定每月缴存金额。
嗨,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的节目,今天我们来聊一聊2024年底前,社保即将进行的一些调整。对参保人来说,影响很大,尤其是灵活就业人员更该注意。接下来,我们就盘点一下都有哪些大的调整,提前准备避免损失。第一项调整:灵活就业人员需补缴社保临近年底,很多地区都发布了关于社保补缴的通告。
近年来,随着灵活就业群体的不断扩大,社保问题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政策将迎来重要调整,尤其是“缴满15年是否可以停缴”的问题,引发了广泛讨论。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解读这一政策变化,看看对灵活就业人员到底有哪些影响。
《通知》内容显示,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拟对在东莞市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财政补贴范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从2023年5月1日起,在东莞市村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未满45周岁男性参保人及未满35周岁女性参保人,其养老保险费全部由个人负担,市、镇、村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