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24日讯(记者 郭一鹏) 大家都知道有这样一个交通规则,那就是“转弯让直行”,也就是说需要转弯或者是变道的车辆,需要礼让直行车辆先行通过,那所有的情况都是这样的吗?“我是直行,他是左拐弯,他不让我!
在路上开车转弯和直行谁先走?昨天(10月17日)下午4点左右在民航路与关兴路交叉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直行的商务车与左转的轿车撞在了一起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都没有受伤从市民提供的视频和照片可以看到,事故发生后,两辆事故车停在道路中间,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受损。
当事人周某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一条第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扬子晚报网12月4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转弯让直行”,这是一条交通规则,也是很多人坚守的开车之道,在确保安全之时,也保证了自己的权益。不过,近日,在南京江宁泽丰路上,就发生了一起典型的“转弯未让直行”的交通事故,违反规则一方的司机最终被判担全责。
在一般的路口上,会设置直行、左转和右转信号灯,在根据信号灯指示行驶的过程中,也要遵守一定的让行规定,不管是左转弯、右转弯还是掉头,都应该做到礼让直行车辆,在直行车辆顺利通过、完成会车时,才能继续下一步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