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合肥1月16日电(胡雨松)1月16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对《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作政策解读。据介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务工、经商、服役、就学等原因暂时离开集体经济组织,不影响其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
无论是土地征收还是房屋拆迁征收,在我国法律上都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相关部门在征收时必须要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依法进行,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