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但如果车辆停在路边维修时发生事故,能否认定为交通事故?12月31日,广东阳江中院通报一起判决案例。张某出资购买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后,与某物流公司签订挂靠合同,将车辆挂靠在某物流公司名下。
⇧点蓝色字关注“第十师中级人民法院”车在汽修厂,祸从“天上”来,车辆维修对每个“老司机”都不陌生,可如果您的爱车在送至汽修厂后发生了事故,车辆的保险公司还要赔偿吗?汽修厂内突发溜车事故,伤者索赔之路遇波折近日,张某因机动车故障,驾驶车辆来到李某经营的汽修厂进行维修。
26日,最高法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自2024年9月27日起施行。《解释》聚焦民法典实施后,社会广泛关注、审判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重大争议问题,力求以务实管用的条文,明晰责任,定分止争,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驾驶员将车辆停在家门口后发生溜车造成车下的驾驶员受伤,应由谁承担责任?2021年8月9日,余某因装载货物需要,将其驾驶的登记在其妻子安某名下的轻型仓栅式货车临时停放于自家房屋外侧的支路路口,之后到负一楼库房搬运货物。
不论是交强险条例还是商业保险条款,均明确将“驾驶人、车上人员”排除在赔偿范围之外。如何准确认定受害人的身份,是确定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的重点和难点。近日,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