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转让合同当事人通过设立分公司故意规避行政监管,不向行政部门报批转让合同的,转让合同无效。根据《矿产资源法》第六条、《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转让探矿权需经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但若当事人具有明显的规避行政监管的意图,不向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批准探矿权转让合同,通过设立转让人的分公司,由受让人法定代表人担任该分公司负责人的形式,对探矿权实施管理,则探矿权转让合同无效。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 张磊 通讯员 侯春梅报道)5月30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投入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依法解决探矿权“圈而不探”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矿产资源勘查投入监督管理,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矿
省长林武2020年3月30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层气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矿区生态保护,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煤层气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
来源:【矿业界】本周矿业热点01 自然资源部:2024年研究起草《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等自然资源部网站6月5日讯,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自然资源部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并指出,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包含出台类项目8件、研究类项目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