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成了一个热门话题,自去年年底一直到现在仍处在持续不断的热议当中,包括基本工资调整以及政府奖励性津补贴也即改称后的绩效奖金均摊到每月按月发放等,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极大兴趣。
虽然现在已进入2023年4月份了,既不是年初也不是年终,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对于绩效奖金的发放却始终是给予期盼,因为在三年疫情以及由此带来的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的影响下,绩效奖金毕竟还是一笔数额不菲的收入,这种情况通常是出现在仍没有跟其他地方一样将绩效奖金均摊到月发放的地方。
前几天接到了几个网友私信,问退休人员能不能按月发放绩效?据我猜测,可能有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奖金发放的比较晚,比如一名工作人员2021年12月退休,2021年的奖金一般都是次年发放,由于今年开始执行按月发放的新制度了,在发放时由于这人也能享受到2021年的奖金,导致这人在退休后每月也会领到一部分奖金,如果有这种情况,那也是特殊现象,顶多就今年一年会出现这种情况,以后将不会出现了。
我5月8日发布的一篇文章《将公务员之前已发放的绩效奖金又连续从工资里扣回去确实有点过了》谈到了东北某地公务员的绩效奖金也就2017—2019年发了三年,之后说是执行上面不允许发绩效的政策,因而2020年停发绩效奖金,2021—2022年期间不仅不发绩效而且还把前几年发的绩效从工资里扣了回去。
前几天,有几个朋友留言或者私信问我一个同样的问题,那就是,现在绩效奖金改革后,很多地方的公务员、事业编、教师都领到了每月随发绩效奖金或者即将领取每月随发绩效奖金,那么作为他们的退休人员,他们是否可以领取绩效奖金?
这从近三年各地尤其是此前一直做得比较好的安徽省时不时有人在各地领导留言板上询问以及当地对此各种模棱两可的回复就可以看出来,比如,之前有某市网友在留言板上留言询问市2021年度一次性奖励工资何时发放,当地市委办公室作出了回复:经查,目前暂未接收到人社财政部门关于发放的通知,待收到通知后,将及时发放。
我12月21日发布的文章《这个纲要的发布让更多地方今年发放或继续发放绩效奖金成为了可能》提到12月14日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扩大居民消费和有效投资的内需战略。
目前我国各地公务员体系中,按照管理权限以及考试录取方式,可以将公务员人群分为国考公务员以及省考公务员,省考公务员主要是各级地方公务员,而国考公务员具体来说就是驻地中直单位公务员,如我们熟悉的税务铁军,再到以待遇差出名的海事公务员,还有海关公务员、气象局公务员,国调队公务员等等。
经过清理规范后,之前的政府奖励性津补贴统一改称为绩效奖金,分为基础性奖金和考核性奖金,对于去年发放的绩效奖金违规部分的退回,很多地方都在陆续进行,进行得比较早的从去年年底前就开始了,有的地方是按月扣除,有的地方是设定一个退还期限一次性退回,还有的持续到了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