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3月15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实习生 林钰莹)商品退换却被商家无故找茬?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否有条件限制?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卷入商家所谓的“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泥潭之中。本该为消费者保驾护航的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屡遭挑战,阻碍了消费者的维权之路。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4日讯 为营造“放心消费在济南”的消费环境,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以消费相对集中的商场、超市、专柜、建材家居等线下实体店为重点,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承诺“七天无理由退货”。
“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哪些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能力的重要规则,在网络消费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3月1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几个典型案例。
这项服务对于接触网购较少的中老年人来说,了解较少,今天我们就请专业人士为大家做个解读。手机上打开多个网购平台App,能看到大部分平台商品页面显著位置,标注有支持或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而有的平台则要在多级点击跳转后,才能看到这一提示。
很多圈友喜欢在网上购买生活用品,收到的商品有问题或者不满意,您是否会选择“无理由”退货,在退货时是否遭遇过商家的拒绝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到底什么能退?什么不能退?
上网购物,收到货时发现不合适、不满意怎么办?很多人都会选择“七天无理由退货”。什么是“七天无理由退货”?它有哪些具体规定?又该如何正确使用这项权利?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网购中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发布消费提示,助力消费者安心购物,在遇到问题时能从容应对。
七天无理由退货引发的争议、投诉、诉讼近期一波接着一波。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一项“反悔权”,指的是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方式购买商品,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
“绝大多数裙子都被穿过了,打开包装后一股难闻的异味扑鼻而来,完全无法再次销售,只能报废。”近日,面对400多件被退回的裙子,浙江金华的网店老板姚先生心痛不已。姚先生查看退货订单后发现,这些订单为集体退货,他直接损失近8000元,还导致网店退货率飙升。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林靖3月14日,北京四中院发布该院审结的一起涉网络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件,认为对一经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网络商品销售者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应当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的确认程序,经消费者确认,未经消费者确认,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得拒绝其“
“绝大多数裙子都被穿过了,打开包装后一股难闻的异味扑鼻而来,完全无法再次销售,只能报废。”近日,面对400多件被退回的裙子,浙江金华的网店老板姚先生心痛不已。姚先生查看退货订单后发现,这些订单为集体退货,他直接损失近8000元,还导致网店退货率飙升。
□吕旭阳 (山西大学)路先生在某购物平台的自营店上购买了4部手机,收到货物后他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却遭到商家拒绝,于是路先生将网购平台诉至法院。而从电商平台提供的证据资料可以看到,2024年1月至6月期间,原告路先生在平台上关于手机的退货售后单多达77个。
在某跨境电商平台下单买了双鞋子,收货试穿后发现尺码不合适,便立即申请退货,正要联系快递寄回时,商家却说“跨境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然而,在店铺的页面下方,并没有“此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标注。跨境商品,到底能不能退货?
□黄齐超“绝大多数裙子都被穿过了,打开包装后一股难闻的异味扑鼻而来,完全无法再次销售,只能报废。”近日,面对400多件被退回的裙子,浙江金华的网店老板姚先生心痛不已。姚先生查看退货订单后发现,这些订单为集体退货,他直接损失近8000元,还导致网店退货率飙升。
某高校最近举办活动采购一批表演服,活动结束后将浸着汗渍的服装集体退货,引发了热议。部分网友认为“7天无理由”不是“万能理由”,退货行为不妥;但也有人主张,既然是“无理由”,那就无可厚非。“7天无理由退货”的本意是更好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