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19日讯 部分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会给一楼用户赠送院子,这种做法合法吗?3月18日,市城乡建设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孙靖处长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栏目时表示,一楼带院的做法不符合《物权法》的规定。
2022年2月10日,原告赵某某与被告智勇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赵某某购买被告智勇公司开发的位于××路××庄街××号楼××层××号房屋一处,实测建筑面积137.08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13.72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23.36平方米总价款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每平米5655.28元,总价款为人民币775226元,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2022年2月8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其次在发生如火灾、地震等意外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逃生,最后开发商在售卖一楼时往往采取赠送院子的方式,因此很多人买一楼的房子,一是图方便,腿脚不便不好上楼梯,特别是老人,二是图赠送的院子,以此提高实际得房面积。
李某某在购买新房时,被置业顾问告知买一楼可以随便圈建小花园,但在收房后发现所谓的“小花园”是公共绿地,业主不能单独占有使用。李某某一气之下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要求返还购房差价款。近日,随州市曾都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并驳回李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1年4月,小李被某房产公司在售的一楼房屋附带25平米花园所吸引,当天便由销售人员小朱带领前往实地查看,发现屋前花园与房屋并不直接连通,需要打通阳台设置专门通道才能进入,还需业主进行区隔围合才能获得花园。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朱锦继 记者 王晓宇)开发商将小区公共绿化用地宣传成一楼的院子,购房者在高价购买房屋后才发现被骗,而购买的所谓“院子”根本无法使用,无奈之下,购房者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房屋折价损失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