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1日电 据自然资源部微信公众号消息,2020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发现22宗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大棚房”问题。自然资源部决定对这22宗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大棚房”问题进行公开通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今天(17日)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坚决整治乱占、破坏耕地违法行为,严防变相买卖、兼并土地,切实防止“大棚房”死灰复燃,坚决整治征占黑土地建“特色小镇”等各类侵占耕地问题。
关于设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举报电话的公告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特[2018]160号)文件要求,我县正在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回头看”,对
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为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设施农业用地范围。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为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