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1月9日,第34个“全国消防日”。近日,成都青羊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出租屋阳台没有封窗,呈开放状态,在过年前夕,因外来不明火种引燃了阳台内可燃物,大火蔓延烧毁屋内物品及部分装修,幸而未造成人员伤亡。
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陈雪薇夜里突发火灾,大刘经营的烟酒商铺被隔壁阿华家着火的商铺引燃,店内大量商品被烧毁,造成经济损失严重。面对飞来横祸,大刘十分痛心。于是,一纸诉状将阿华和腾达公司告上了法庭。今年4月19日,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一小区业主不慎引燃室内物品导致火灾消防员在救援过程中出现了消防栓无水可用消防通道被占用等情况延误了消防救援时间业主、物业公司责任该如何划分?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引发了广泛讨论和关注基本案情陈某、张某两口子系某小区业主,于2017年入住。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日讯 6月29日,据澎湃新闻报道,上海北横通道西向东外滩方向天目路入口至浙江北路出口发生1起法拉利轿车自燃事故,车辆后半部分被烧得面目全非。车主姜先生表示,车辆是在代驾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着火后重建的充电车棚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或改装引发的火灾事故触目惊心。当电动自行车被烧毁后,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今年2月的一天深夜,家住丰台一小区的张女士发现楼下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着火,赶紧拨打了119火警电话。
N海都全媒体记者 刘锦涵 文/图日前,福州仓山一餐馆发生火灾并波及附近一商户,造成经济损失,餐馆与商户就“火灾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的问题产生分歧。餐馆被烧毁情况该起火灾发生在6月9日凌晨1时许,地点位于仓山区义序路的巴蜀鱼庄餐馆。
来源:【中国临海新闻网】日前,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燃放烟花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去年3月27日,市民王某一家举办结婚酒宴,按照习俗点燃烟花庆贺新人新婚。燃放的烟花恰好落入了张某家中,而张某当时并不在家,点点火星越烧越旺,最终酿成了一场火灾事故,烧毁了张某小半个家。
一楼邻居起火连累五楼被烧毁,索赔时却遇各方推诿。无奈诉至法院,法院怎么判?某日凌晨,某小区某单元一楼小院着火,浓烟滚滚,后消防大队到达现场扑灭大火。张某作为起火住户楼上的邻居,也在此次大火中惨遭殃及,经评估损失达9万余元,张某既心疼又生气,自家的损失必须有人来负责!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陈妍随着大众消防意识的不断提高,“电动自行车不入户”已成为公共安全共识,但在实际生活中,仍有部分居民无视公共安全,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带入电梯,停放在楼道、楼梯间等禁止停放区域,给居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威胁,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
中新网四川新闻11月18日电(吴平华)近日,成都市青羊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因外来不明火种引燃阳台内可燃物,大火蔓延烧毁屋内物品及部分装修。火灾后,租客认为房屋损坏未恢复正常,要求解除合同并搬离房屋。房东则要求租客修复房屋赔偿损失。
编者按:11月是消防宣传月,今年的主题是“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从案例中汲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共筑平安幸福。记者|庄德通责编|张晶正文共1916个字,预计阅读需6分钟▼一场电器起火引发的纠纷,让楼上楼下的邻居对簿公堂。
近期黄石市某住宅小区一楼栋13层发生一起火灾,虽经及时处置使火势得到控制,但还是导致13层住户财产损失。 消防部门初步判定:由于楼道杂物燃烧导致火势蔓延,从而造成两户业主财产损失。但堆放杂物的业主认为不是自家点火导致杂物燃烧,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应该由物业公司负责。
火灾现场,一位自称维修工人的人在拍照。31楼火灾现场。组图/实习记者史继超实习记者史继超记者吴陈幸子长沙报道3月15日凌晨3时左右,长沙市开福区盛世荷园小区2栋31楼某户发生火灾。经过近四个小时的燃烧,同层另一户被烧毁,楼上两户也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整个单元楼一度断电。
今天,让我们通过一起真实案例。2022年10月,常州武进区一居民家中发生火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