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有这么一句俗语:门对门,必伤人。说的就是自家的大门不能与别人家大门相对,否则会形成“门冲煞”的格局,不利于两家生活。无独有偶,《鲁班经匠家镜》中也有详细说明:“二家不可面相对,必主一家退。开门不可两相冲,必有一家凶。”那为什么门对门格局如此忌讳,主要原因就是以下这几点。
为了方便接收快递等原因,很多业主开始在入户门上安装具备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猫眼、智能门铃等,安装使用这些设备是否侵害了邻居的隐私权?近日,海淀法院对一起相关案件做出判决,认定侵犯邻居的隐私权,判决支持拆除电子猫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