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约定本该属于女儿的房产,被父亲私下售出,购房者的权益如何保障?今天(9月21日),宜兴法院公布,该院近期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会怎么判呢?1999年2月,宜兴市民文某以7.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林老伯夫妇年逾七旬,为了让独生子小林常回家照顾自己和老伴,主动把名下房产过户给儿子。谁知办完过户手续后,小林便以工作忙为借口消失,半年不管不问。林老伯无奈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收回房产。老人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应予支持。
小丽与大林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共同居住的房产归独生女儿所有,待女儿成年时过户到其名下。离婚后该房屋仍登记在大林名下,不久大林擅自将其出售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大林能够随意处分赠与孩子的房产吗?——不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案例赵某、王某系夫妻,两人共同向银行贷款了98万元,贷款到期后未能全部偿还,银行对赵某、王某提起了还款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赵某、王某向银行履行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赵某、王某无财产履行判决,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两人为未成年儿子小赵购买的房屋,小赵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主张对登记在
来源:CCTV今日说法 丈夫夜不归宿负债累累婚内也未风雨同舟但我若离婚是否连父母赠与的房屋都难保?1Q1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父母房产拆迁,给予女儿房产一套,没有签订赠与女儿一方的协议,但房产户名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请问离婚后,男方有权分割吗?
我和老伴在城里仅有一套住房,现在岁数大了,考虑到孩子的实际需要,准备将房产通过过户赠与儿子,但是又担心万一以后发生家庭矛盾,会导致我和老伴无处可去。我们已经在这套房子里住了几十年,对房子有很深的感情,想要保障永久居住权,但不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原标题:子女怠于赡养,老人可收回赠与的房产(主题)法院:未尽赡养义务,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副题)人民法院报讯(记者 陶琛 通讯员 龚安妮)年逾七旬的老人将名下房产过户给了子女,但子女在获赠房屋后,并未尽到赡养义务,老人能否要求收回房产?
【法条】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赠与。年逾七旬的老人将名下房产过户给了子女,但子女在获赠房屋后,并未尽到赡养义务,老人能否要求收回房产?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陈爷爷与张奶奶是夫妻,共同育有一子一女。
光明网北京1月15日电 (记者 孙满桃)子女结婚时由父母出资购房既是我国传统上家庭财产代际传承的方式,也是父母对子女婚姻幸福美满的祝福和物质支持,同时承载着父母对晚年享受天伦之乐的期盼,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但是在子女离婚时,父母的希望落空,利益平衡被打破,纠纷也由此产生。
关注法治热点,回应群众关切。长宁区法宣办和长宁区融媒体中心共同推出的“与‘宁’说法”栏目继续与您相约。今年2月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将正式施行。长宁律师表示,《解释(二)》对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亟待解决的争议问题予以规范。
来源:人民日报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家庭的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新变化,婚姻家庭矛盾呈现出新特点,家事纠纷案件数量高位运行。近三年来,全国法院审结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每年大约200万件,占全部一审民事案件的12%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