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1月9日晚发布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新京报讯 据财政部消息,8月2日,两部门发布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近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近日,上海市税务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等职能部门聚焦“分类帮扶、激发活力、服务发展”第三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更优服务助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申税小微整理了个体工商户在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六税两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为便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部门查阅有关政策答复口径,税务总局对2019年1月—2024年7月税务总局对外发布的即问即答进行了全面梳理确认,编制形成了涵盖8大类34个专题294个现行有效答复口径的《2019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今天了解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
12366热点梳理问答来啦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这一期,申税小微收集整理了纳税人朋友们在热线中较为关心的问题,大家一起来看看吧~1.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本报记者 王 观 为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法治公平税收秩序,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起草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12月2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每经记者:石雨昕 每经编辑:陈星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在门户网站公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要求,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提升税收服务和征管效能,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申税小微9-12月,上海市政府面向餐饮、住宿、电影、体育等四个领域发放“乐·上海”服务消费券,按照各领域消费占比和市民需求情况,分别为餐饮3.6亿元、住宿9000万元、电影3000万元、体育2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为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信息,进一步提升税收服务与管理效能,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税务总局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2366热点梳理问答来啦近期,有纳税人咨询我们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今天,申税小微为大家梳理了一些热点问答,一起来看看吧~1.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9月份预计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请问能够享受什么减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