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这些都是企业,特别是中小商户,反映强烈的问题,曾有商家在一个星期接待了两拨不同人员检查同一项内容,或在一天接待了同一拨人员,检查不同内容。上海城管日前全面启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截至目前,在全市已落地401张检查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6月1日起实施。记者跟随上海城管执法部门检查发现,居民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意识总体增强,仍存在个别飞线充电、携带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等行为。在上海市黄浦区高城苑小区,上海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队员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从小区值班室里拉出电线充电。
为了加强本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促进源头减量减排和资源化利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的决定》,目前
在营商环境的打造中,“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一直是商户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此,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透露:他们已于近期全面启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通过“检查码”的方式,在降低检查频次总数的基础上,提升检查问题发现率,让涉企检查更透明、更高效。
自6月1日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市民群众对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意识有所增强。为进一步加强对违规充电行为的综合治理,强化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的源头管理,近一周,黄浦城管各中队积极行动,坚持执法和普法并重,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
6月1日,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修订后的管理条例细化了禁止性规定。比如,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得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等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停放或充电。新规还进一步明确了监管主体和法律后果,为执法落实提供制度性保障。
南庄路北侧的奉贤区南桥镇沈陆中心路自产自销管控点内,数十个摊位上摆满了附近田头大棚产出的蔬果,不同于上世纪常见的“马路菜场”,这里井然有序、干净整洁,将占道设摊对交通、市容环境的影响降到尽可能低的同时,还解决了农户自产蔬果销售难、市民就近买菜难的民生问题。
6月1日,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修订后的管理条例细化了禁止性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监管主体和法律后果,为执法落实提供制度性保障,如条例规定: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新规实施,上海对个人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开罚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安全管理,加强对违规充电行为的综合治理,加大对充电设施建设的推进力度……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6月1日起实施。
今天(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上午7点上海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的队员们就展开了执法检查在黄浦区丽园路448弄高城苑,城管执法队员发现一辆电瓶车停放在门卫值班室门口,充电线接入值班室的插座充电。
动画说新规,好看好玩又涨知识。日前,长宁区城管执法局制作并推出了一部特别的动画片——《电动自行车的新规侬晓得伐》,以期用新鲜、有趣的方式宣传新规。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规》)正式施行。
设计 郁斐2022年12月起,上海、深圳相继修改设摊相关法规,不再全面禁止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构筑物内的经营者“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简称跨门经营,包含外摆和占道经营),被舆论普遍认为是设摊监管政策“放宽”的体现。
图说:市住建委副主任、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张永刚接听市民来电 陈梦泽 摄今天上午8时30分,由市城管执法局、新民晚报社、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共同发起的“城管局长接热线”行动连续第9年开启,截至11时共受理市民诉求177件。
市绿化市容局介绍,为进一步规范集市、夜间经济、分时步行街、早餐车、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外摆位)等新型设摊经营活动,市绿化市容局会同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道路运输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主要内容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环保、便捷的交通工具,成为很多家庭出行代步的首选。然而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瓶入户充电、飞线充电等引起的安全事故会给市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损失,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问题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