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社会运转的基石,它协调着众多群体与个体,指导所有人在社会的生活,因此法制的健全是每一个文明都应当追求的目标,然而并非所有的文明在法律这一层面都在一个起跑线上,中国古代王朝就在法律体系的建设中就非常跛腿。
在很久很久以前,掐指一算是公元前53年,地中海边的古罗马统治层,有位叫克拉苏的仁兄,他为了能取得赫赫战功,打败另外两位大统领竞争者:凯撒、庞培,率领号称战无不胜的罗马军团,自信爆棚地去征伐东方的邻居:安息帝国。
《亚洲史》写道:“于是,中国和罗马这两个在领土大小、发展水平、国力和成就方面都相近的帝国,除旅行者讲述的故事外,基本上互相不了解。如果中国人与罗马或印度帝国及其先进文明有过接触,他们很可能在这种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一种不同的更开放的对待外部世界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