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一些债务人为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想方设法地变成“无财产可供执行之人”,这些“小伎俩”真的有用吗?面对如此情况,债权人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
夫妻向他人借款后离婚了双方约定由一方还款但之后两人还是都成为了被告离了婚就能把债务“离掉”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法院又将如何判决?案情回顾小刘(化名)与小玲(化名)于2010年在淮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婚后生儿育女。
离婚后,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近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通过电话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向原告支付欠款,30分钟就实现案结事了,真正实现办案效率质量双提升。
10月2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根据离婚协议约定、对债务进行明确的案例,以案说法。张女士与马先生原系夫妻,2020年8月,陈东和陈西在广东一法院起诉张女士、马先生,要求二人偿还欠款和利息。2020年11月,张女士、马先生签署《离婚协议书》后在民政局登记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