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增强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市场化、规则化和透明度,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
2月11日,据央广网消息,全国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已于近日出台。消息称,意见明确,预售资金额度监管为“重点额度监管”,由市县级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工程造价合同等因素确定,能确保项目竣工所需的资金额度,当监管账户内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超出额度的资金可由房企提取使用。
仅11月份以来,就有成都、北京等多城市发布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或办法。根据贝壳研究院统计,近两年是预售资金监管相关政策发布的高峰期,2020年至2021年10月中旬,全国主要城市共发布相关政策60次以上。
11月28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通报八家房企逃避预售资金监管违规案例。通报要求各房地产企业要以典型案例为戒,严格执行武汉市关于商品房全过程监管、购房资格、网签备案及预售资金监管等相关工作要求。商品房预售、现售制度的优劣,坊间讨论已经够多,而且基本上已达成共识。
建议优化监管机制、优化监管技术、优化政策设计,既要管,又不能管死。4月底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 展”。
【大河财立方 记者 朱娟】9月20日,大河财立方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该局近日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印发了《郑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7月22日,从南通市住建局官网获知,南通市住建局、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通监管分局联合发布《南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2018年出台的《南通市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为基础,进行了制度完善和措施优化,以“一项目一策”为目标
7月31日,笔者获悉,为进一步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