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着手组织内阁,暂时效仿美国的总统负责制体制,不设国务院总理,先召集各省代表议定好法律法规等各项规章制度,政府机关设立九个职能部门,每个职能部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由孙大总统提名德高望重的候选人,请代表团投票表决,得到了大多数代表的同意,最后由孙大总统进行任命。
1945年对日抗战胜利后,中华民国政府将原东北3省根据满洲国时期的行政区划改置成东北9省,增设辽北、安东、合江、松江、嫩江、兴安等6省及沈阳、大连、哈尔滨等3个直辖市。南京 | 上海 | 北平 | 青岛 | 天津 | 重庆 | 大连 | 哈尔滨 | 汉口 | 广州 | 西安 | 沈阳。
称为“南京临时政府”。12月3日会议通过了《临时政府组织大纲》。1912年8月27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袁世凯颁布了北京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参议院议员选举法》和《众议院议员选举法》,并成立了一个办事临时机构“筹备国会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