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近日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局对时任扬子新材董事长、总经理胡卫林,时任扬子新材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许孝男,以及曹芸等3人的处罚落地,对胡卫林处以125万元罚款,对许孝男处以30万元罚款,对曹芸处以75万元罚款,3人合计被罚230万元。
证监会为时7个月的调查结束,扬子新材因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特别是在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方面,证监会指出,2018年至2020年期间,时任扬子新材第二大股东、总经理胡卫林利用开元金属、苏州汇丰圆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海丰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市天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通过超额支付预付款等形式占用扬子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巴洛特、新永丰资金,从事关联交易。
深交所1月29日下发关于对扬子新材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经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查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扬子新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
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半年多后,扬子新材(002652)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结果出炉。8月1日,证监会向扬子新材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因公司2018-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采购事项等信披重大遗漏,且2020年度虚增营收1.
5月15日晚间,扬子新材(002652)公告,近日,公司收到胡卫林偿还的占用资金3007.8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余额为1947.46万元。此前,扬子新材在自查中发现公司股东胡卫林存在通过公司重要供应商苏州汇丰圆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圆”)占用公司资金事项。
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述评 王思琦)11月8日,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新材”)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显示,因关联采购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扬子新材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原因对扬子新材给予责令改正、警告处分,并处以450万元
12月19日,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股东胡卫林前期质押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子江新型材料(苏州)有限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
每经AI快讯,7月9日,扬子新材公告,预计上半年净利1300万元–1700万元,上年同期净利亏损1303.9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为公司2024年收到胡卫林偿还的占用资金款冲回其对应的坏账准备所致。
新京报讯(记者郑明珠)收深交所年报问询函、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扬子新材”)近期颇受业界关注。近日,其财务造假相关事宜也迎来证监会的调查处理结果。
5月7日早间,*ST银江(300020)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督促函要求公司厘清与翎投科技之间发生大额资金往来的真实目的等。5月6日晚间,观典防务也收到独董督促函,要求公司纠正违规担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