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中心获悉,今年我市继续提高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工伤保险待遇的调整对象为我市2023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和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供养亲属。
来源:【太行日报-晋城新闻网】本报讯 记者程才、通讯员刘洋报道: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相关通知要求,从2023年1月1日起,全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上调。
记者昨日从市社会保险中心获悉,我市2024年工伤保险待遇核算标准由6575元调整为7132元,自1月1日起执行。根据相关规定,我市按照202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132元,核算2024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护理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近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调整天津市2024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的标准是多少?托底下限是多少?这些疑问解答来了!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范围是什么?2023年底前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退休工伤人员以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杜玮淦)近日,广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调整2023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提出2023年度继续调整提高工伤保险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标准,预计调整后的平均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仍位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张瞧 7月22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获悉,该中心近日向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社会保险中心,省本级工伤保险统筹单位下发《关于使用河南省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发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简称《通知》),根据河南省统计局提供的202
关于2024年度调整和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吉人社发〔2024〕11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社保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
近日,广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确定了2024年省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额度,调整后广东省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长期待遇,人均标准仍然位居全国前列。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4月18日消息(记者 谭琦)为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省融媒体中心(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联合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推出“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专栏。
原标题:天津调整2024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引题)一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59元(主题)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张玺 通讯员程志会)为保障工伤一级至四级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基本生活,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调整天津市2024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近日,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提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本次调整是我省第15次、连续13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对于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亲属基本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大众网记者 王艳彩 临沂报道又涨啦!临沂市继续提高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本次调整增加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是2005年以来连续第20次调整,调整增加的三项定期待遇,自2024年1月开始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