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前,广西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普通门诊看病,一般只能自费或刷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不能报销。1月5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1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到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看病,合规医疗费超过600元后的部分可获得报销,报销比例为50%~65%不等。
(一)须提供的资料:1、医保IC卡;2、住院收费收据(发票);3、住院费用清单;4、疾病证明书;5、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出院记录);6、身份证;7、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异地就医的,提供单位证明或《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
重大利好!去门诊看病也能刷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兄弟姐妹……的医保了!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消息自9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家庭成员扩展到近亲属可共济亲属的范围由原规定的参保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扩大至其本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记者从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从建立职工基本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完善与加强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改变个人账户的计入方式等三方面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
6月20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广西将36种适用于门诊治疗的罕见病药品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惠及多发性硬化、发作性睡病、重症肌无力、视神经脊髓炎、戈谢病等27种罕见病患者群体,调整后广西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总数达到72种。
近日,广西医保局发布了一项政策,那就是《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顾名思义是针对特殊慢性病在门诊就诊时的政策,其中对报销的比例、哪些疾病属于特殊慢性病等问题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以后这些特殊慢性病患者在看病就医时就更方便了,该新政策是从6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的,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内容。
7月1日起广西实施区内异地就医“免备案”政策即不用备案且不降低报销比例患者可根据病情自行选择医院就诊新闻发布会现场6月29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积极回应群众期盼,今年以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