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4 08:47来源:工人日报 链接已复制字体:小大阅读提示企业发了offer后毁约的做法,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职业规划,还可能使其错失良机,增加就业难度。专业人士就此表示,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梁宇飞(河西学院)连日来,许多求职者因为企业的“任性招聘”,发了offer又毁约的行为,到手的工作机会溜走。企业出尔反尔,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职业规划,还可能使得他们错失就业良机,增加就业难度。有专业人士就此表示,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件,法院判决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5万余元损失。公司发offer后反悔 员工起诉获赔5万元在杭州工作的小张工作能力突出、业绩出色,被北京某科技公司看中。3月5日,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联系小张,沟通招聘事宜。
N海都记者 林雅璇 通讯员 郑怡馨 卢晓雯收到用人单位的入职通知后,等待正式就职期间,用人单位却突然告知要取消录用。面对此种情形,劳动者该怎么办,可否主张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近日,福州鼓楼法院就调解一起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书后反悔而索赔的案件。
中工网评论员 张雪得到不足以支付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却错过了就业黄金期——据《法治日报》5月7日报道,这是上海某高校研三学生李燃目前的处境,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招聘企业毁约了。当下正值高校毕业生就业季,一些车企、互联网企业出现毁约行为,打乱了不少大学生的就业规划,让他们不知所措。
来源:【海报新闻】据九派新闻5月16日报道,浙江杭州一位毕业生潘同学在收到心仪公司Offer后,到上海花了8000元租下了一季度的房子,当天下午却遭到HR毁约拉黑。当事人潘同学表示,这家公司的HR随后拒接电话,目前正准备收集资料,提出民事诉讼,希望能追回损失。
想要跳槽的张女士与某公司协商确定担任财务经理职位,新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张女士发送了《录用通知书》,内容包含入职岗位、薪酬待遇、报到时间等,同时要求张女士报到时提供上家离职证明等材料,并具明:“此录用通知经您签字,并由公司确认后正式生效。”
原标题:企业毁约,求职者权益如何保障?近期,关于企业发了offer又毁约的话题引起公众热议。随着高校毕业生人数屡创新高,就业压力逐年加大,而企业招聘又毁约更增加了就业难度,这种操作自然引发广大求职者的不满。
企业发了offer后毁约的做法,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职业规划,还可能使其错失良机,增加就业难度。专业人士就此表示,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马上就毕业了,拿到手的offer却‘飞’了,我的心情像坐过山车一样大起大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