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刘积福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积福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50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近日,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积福受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至2021年,刘积福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个人和单位在承接工程、招聘入职、银行贷款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4年间非法收受钱财共计553万元,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3月23日,江西省四套班子集中参观《光耀“赶考”路》主题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赶考”路上的迷失者》,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并开展思想交流。这是江西省委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从肖毅等案件中汲取教训、做好以案促改的活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