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胁迫?胁迫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如果一方有合法的根据对另一方施加某种压力,构成胁迫吗?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该怎么把握?我们一起去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一百五十条的解析吧!
因此,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应从合同订立的目的着手,基于合同目的实现的原则,充分考量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严格地把握附生效条件合同,在合同的主要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应认定合同成立并生效。
近日,灵武法院受理了一起“不平常”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双方当事人为恋人关系,分手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恋爱期间借出的19万余元,而被告却认为这笔钱是原告恋爱期间赠与她的,不用返还……那么恋爱期间的转账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关系,我们一起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