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发布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实施期限自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该标准涉及的收费项目名称大类包括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费及考务费、药品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特种设备检验费。具体调整情况为: 规范收费项目。
《若干措施》包括,减免市场监管领域涉企收费,不仅按现行标准80%收取药品再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费,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费用,还进一步免征医院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费用,对小微企业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费用减半收取;
一、制定背景2009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原质检总局)陆续制定颁布了《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T7006,以下简称原有检规)以及第1号、第2号、第3号修改单,规范了电梯检验工作行为,保障了检验工作质量,为提升我国电梯安全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检验”是国家对特种设备(包括电梯)的生产、使用实行的技术监督措施,具有强制性和行政性。“检测”则是企业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的检查测试,是市场行为不具有行政性。检验合格实质上是实行电梯等特种设备登记或维持登记的基本条件。
新修订的《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以下简称新版《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以下简称《检测规则》)已陆续发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