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行车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2020年6月6日开始对建设路雁门大道交叉路口、石岭关、高城等30个重点卡口增加抓拍“不系安全带”和“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具体处罚标准为:摩托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记2分;三轮摩托驾驶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罚款20元;在城市快速路行驶时驾驶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50元;
来源:忻州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 #五大曝光行动# 为切实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近期,@忻州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 在辖区内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及无证、无牌电动轿车违法案例曝光整治行动,同时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为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规范城区电动车管理,减少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忻州公安交警持续严查并将持续曝光骑行电动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车辆未按规定注册登记、骑乘多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新修订的《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0月1日起实施。为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广大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率、遵守率,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采取六项措施部署推进《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一是利用传统固有阵地开展宣传。
8月21日,本报刊发《忻州西站车辆乱停放亟待整治》一文,报道了忻州西站环形通道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忻州西站环形通道的乱停车现象是否有所改观?带着疑问,记者再次实地探访,了解相关整治情况。记者在忻州西站看到,车站环形通道秩序井然,没有随意乱停放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