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一顺风车在出行期间发生车祸,保险公司以“车辆用途发生改变”为由拒绝赔偿。此事引发社会关注,该地法院近日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损失。那么,顺风车是否为商业运营车辆?家用车辆若用于顺风车、网约车,对投保车险有无影响?保险拒赔的理由是否于法有据?
我们公司有个小伙伴,前两天在朋友圈,突然刷了一波屏。一会转发一条保时捷的新闻,一会又转发了一期备胎的干货,过一会又感叹了一波油价的上涨。我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说,提车了。不过大部分朋友,不会这么的夸张,评论区人才济济,各位朋友都是喜欢低调一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