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调整2023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福建省2022年全口径平均工资为84240元,月标准7020元,预示着2023年福建省社保缴费基数正式出炉,按此标准确定的社保缴费上下限为4212-21060元。
来自省人社厅的消息,我省2023年度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有所调整。调整后,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从2022年度的19962元/月,提至21060元/月执行,缴费基数的下限没有变化。
海西晨报讯(记者 张鑫惠)2023年厦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各项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等缴费政策均统一按福建省规定执行。昨日,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厦门市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执行全省统一缴费政策。
各用人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福建省、厦门市关于社会保险费(含医保,下同)缴费的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5年1月1日至1月31日二、申报办法(一)企业职工缴费工资调整申报 1.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日起,厦门市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待遇标准等各项政策将统一执行省级规定。纳入省级统筹后,厦门市外来员工参保缴费政策将有重大变化,由原先用人单位缴费,其个人不缴费的规定,调整为与本市职工缴费政策一致,即用人单位和个人均缴费。
为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2010〕252号)、《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厦人社规〔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