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两条非常重要的提示提醒:一、个税汇算不着急,6月30日才截止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期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您都可以办理汇算申报。若您是属于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都与您单位约定了办理年度汇算时间段。对于约定时间段内的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将优先
这些与个人所得税相关的事项,您现在可以做起来啦!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选择需要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种类后进行信息填写。
财务小李申税小微,我们公司在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想进行修改更正或作废,可以在电子税务局App中操作吗?申税小微当然可以啦!目前,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App已全面上线,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如何操作吧!
申税小微,我刚办理完2023年度个税汇算的申报,突然发现申报时我填错了,怎么办呀?您好,申税小微整理了可能存在的三种情况,您可以看看属于哪一种,跟着操作就可以啦!情况一申报成功但尚未补缴税款、无退税金额、可以退税但未发起退税申请的,可以作废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据了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在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