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局、广州市空港委国土规划建设局,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监测与研究中心、市建设科技中心、市建筑业联合会、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各项目有关单位: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基坑的监测管理,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水平,结
当桩孔净间距过小或采用多台钻机同时施工时,相邻桩应间隔施工,当无特别措施时完成浇筑混凝土的桩与邻桩间距不应小于 4 倍桩径,或间隔施工时间宜大于 36h。在 2.0m 以外堆土时,堆置高度不应大于 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