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这几天连续阴雨,视线不好,开车上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近日,在秀洲区义庄路秀庄路口就发生了两车相撞的事故,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没错。李某驾驶车辆沿义庄路由西往东行驶,与一辆沿秀庄路由南往北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
机动车驾驶人侯某某驾车未按规定让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项、第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
扬子晚报网12月22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赤乌路与宝鼎路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两小型轿车相撞,两车均有受损,所幸两车人员均轻微受伤。接到报警后,东山交警立即赶往现场,抵达时发现,现场一片狼藉,路面上散落着两个车的车身碎片。
通过没有灯控的路口时要谨慎驾驶,驾驶人都懂这个道理。可还是有那么一小部分人要么疏忽大意,要么无视让行规则,结果酿成事故。10月13日,扬州交警部门通报一起典型案例,告诉大家,没有灯控的路口到底应该谁让谁?
守规则 知礼让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转弯让直行路口通行基本原则但仍有驾驶人“抢”字当头危险往往就如此发生近日夜间在灵璧县某交叉口王某某驾驶轿车右转弯时与同向右侧田某某驾驶的载人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驾乘人员均12岁监控视频显示田某某骑车到达路口时面对直接转弯的轿车反应不及两车发生相撞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