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12月8日,河南省高院对外通报7起耕地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案例为王某某未经批准在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束庄村南占用470平方米耕地建设住宅。农村建宅基地属于常见情况,对于该类案件法院会如何判?
在农村大部分农村居民对土地的概念并不清楚,很多农民认为在村集体承包的土地就是自己私有的,就可以随意的在这些土地上盖房子、建设坟墓、挖鱼塘等,很显然这些行为是与我国非农化、非粮化相违背的,这不仅触碰了我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底线,还破坏了土地的种植能力,那这次土地新规的意义就在于对农村土地进行严格的管控,整治滥用土地的行为。
近段时间,全国各地都出现很多让农民怎么都难以理解的现象,比如说自家宅基地是合法有证的,只是因经济条件暂不允许等原因空闲了几年,合理利用种上了庄稼,等到近期要建房时,却被告知这块地已经变更成耕地,不能再用来建房了,如再建房就会视为违法占用耕地,面临拆除、罚款等处罚;
在以前确实是赚钱回家就能随便在哪里都能盖房,但到了现在已经不行了,想要盖房的话,也是要经历过审批宅基地,才能够盖起自己的房子,在几年前有一些地方都盖完了,才去走流程办证,但这样就会造成,有些人会把房屋盖在了耕地之上,而现在严查之后,房子涉及了违建,那这个咋办呢?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以最坚定的决心、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举措抓好责任落实,坚决扛稳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职责,努力建设生态强省,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进一步明确“七个严禁”措施。
今年以来,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自然资源所坚持党建统领,积极开展“学悟见创”活动,严格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增强守土责任,严控新增违法,突出服务保障,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 防止耕地“非粮化”,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