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江苏的徐女士,被前男友王某多次以采购材料为由借钱,徐女士不仅将积蓄都给了王某,还从网上贷款给他。直到二人分手,王某都未还钱,徐女士多次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归还总计13万余元,调解后约定还款10万元。王某一直不予执行,徐女士申请强制执行。
新京报讯(记者 李阳 徐杨)3月7日,新京报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江苏省高院发布了20起家事纠纷典型案例。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例中,李某(男)与杨某(女)于2020年7月确定恋爱关系,相恋10个月后分手。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因亲密关系而产生资金往来不明确的,分手后法庭相见的情况屡见不鲜。近日,徐州经开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恋爱分手而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2万元。对于类似的“爱情转账”纠纷,法官表示,不同的法律关系、法律事实会导致处理结果的不同差异。
男女分手后,曾经的“恋爱经费”还能要回吗?近期,一男子将前女友诉至法院,要求女方归还恋爱期间的转账差额,法院依法审结了这样一宗同居关系纠纷案件。2018年3月,小亮(化名)与小珍(化名)建立恋爱关系,随后两人同居3年。
近日,成都青羊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为网恋分手而产生经济纠纷案。2020年,李某(男)在网上认识了周某(女),发展为恋爱关系后,周某以节假日祝福、房租、治疗宠物等事由向李某索要钱款共计26万元。双方分手后,李诉至法院要求周归还26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咨询内容基本都大致相同,就是问她们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男朋友转账给她们的钱打官司能被要回去不?那男方到底能不能要的回钱,具体要看转这个钱的性质,那如何定义这个性质,在考虑到很多人不诚实的情况下,归根结底还是证据,打官司就是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