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根据该局发布的《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城区部分道路机动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从2022年8月15日起,为期5年,除客车、悬挂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货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在成都三环路主道通行,受限机动车利用辅道通行。
为加强市区道路通行管理,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保证市区道路的交通安全和畅通,倡导守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的新时代交通出行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石家庄市结合本地实际,发布了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
全市各相关收费主体: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曾联合下发《关于免收军车通行费和军队生产经营车辆改挂地方车辆号牌问题的通知》,规定“从1997年8月1日起,各地无论以何种投资方式修建和何种经营方式管理的各种公路、桥梁、渡口、隧道和各类停车场,对军车免收通行费和停车费。
近日,继北京市昌平区明确发文规定皮卡禁限行驶范围之后,6月2日,北京市海淀区、朝阳区、石景山区、房山区、昌平区、延庆区、门头沟区等多区为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同步发布《关于调整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西部网讯 今天(11月2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过境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为改善大气质量,提升西安绕城高速通行能力,提高城市物流配送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
3月21日,记者从怀化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3月18日下达的《关于对主城区实施全城管控的命令》怀防控令〔2022〕3号,以及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怀化主城区交通管制期间车辆通行管理的公告》,在怀化主城区全域实行交通管制,车辆必须“凭证通行”。
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漯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中心城区机动车上路行驶实行管控:一、中心城区范围内禁止汽车、三轮摩托车和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
为全面做好大通县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阻断车辆和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途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现将全县全员核酸检测期间限制车辆、行人出入区域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限制管控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