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闫某驾驶货车与李某甲驾驶的李某乙名下小型客车相撞,经认定,闫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甲负次要责任,闫某的货车在丙财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在丁财险公司投保有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为1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间内。
【1818黄金眼】代驾高速上出事故,“准新车”成重大事故车?杨先生反映前几天在杭州临安买了一辆准新车叫代驾司机开回主城区没想到在高速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杨先生:8月15号,临安有个朋友这个车要出手,我过去买了这个车,买完是发到杭州汽车城去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