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亦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现实生活中,婚约虽然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但作为一种民风习俗,有其自身的社会基础和历史文化背景。按照我国迎亲嫁娶的民间婚俗,订婚男女往往会有一些财物往来,俗称彩礼。
近日,《人民法院报》专版刊发了温岭市人民法院的《依“典”树新风 彩礼归于“礼”》一文,筛选了彩礼金额争议、给付彩礼后未结婚、彩礼使家庭经济拮据、父母代管彩礼却不还等涉婚约财产纠纷典型案件,以个案说法的形式倡导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念,传播文明新风。
李某与劳某(女)订亲后同居,李某除了给6.6万元彩礼外,还给付劳某7.3万元用于偿还房屋的银行贷款。由于双方感情不合解除婚约,该部分款项能否类推适用彩礼返还规定呢?南宁市邕宁区法院近期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栾艺伟 记者 毛晓华)小王和小肖相识恋爱,双方订婚后,男方小王家通过媒人支付了礼金16.8万元。然而订婚不久,两人产生矛盾,小王提出退婚,并要求小肖返还礼金。小肖则认为,小王悔婚给其造成了精神打击,应当进行精神赔偿。
央广网北京8月29日消息(记者费权)8月26日,山东济宁梁山县一位母亲通过社交平台反映:去年4月份,她的儿子与同县城一女子按照当地习俗订立婚约,并向女方支付了38万元的彩礼,后双方因各种原因,决定解除婚约,女方家庭仅归还2万元,拒绝返还剩余钱款。那么,女方是否应该退还彩礼?
彩礼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本应蕴含着对婚姻的美好祝福。但是,近年来,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攀比之风悄然蔓延,不仅背离了彩礼的初衷,使给付方家庭因彩礼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也给婚姻稳定埋下隐患。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资料显示,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近年呈上升趋势。多少彩礼算“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