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民刘先生向媒体求助称,其与年长16岁的女友以“姐弟恋”关系共同生活31年,感情稳定。据刘先生所述,二人相处时对方自称婚姻关系已破裂,但因其大姐反对,始终未能办理离婚手续。同居期间,刘先生与女友共同出资购置了房产、车辆等资产,但均登记于女方名下。
男子醉酒后与同居女友产生争执并扭打,手持菜刀割伤女友颈部致其重伤,案件性质应当评价为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未遂)?近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杨浦区检察院”)获悉,此前该院办理了这起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