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1﹞33号,办法在总体结构上未作大调整,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将实施主体由电监会、电力监管机构等修改为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决定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结合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8月31日,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在总结上海等地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家能源局于近日正式印发《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这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
【能源人都在看,点击右上角加'关注'】4月9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并网运行的非燃煤自备电站以及所发电量全部自用不上网交易的自备电站,不要求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12月2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行应用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电子证照的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要求,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现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电力业务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子证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关精神,统一电力市场注册机制,加强和规范电力市场注册工作,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和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流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问题,因此根据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天津市的《光伏电站涉网操作细则》,结合光伏企业及行业专家公开发布的资料,为大家进行了整理汇总,有需求的朋友可以收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