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制定并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对管理体制、供餐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采购管理、营养健康监测与教育、应急事件处置、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要求。
近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制定并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对管理体制、供餐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采购管理、营养健康监测与教育、应急事件处置、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要求。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持续提升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不断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公平,近日,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制定并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
近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制定并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对管理体制、供餐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采购管理、营养健康监测与教育、应急事件处置、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要求。
近些年乡村学生营养餐问题一直很受关注,很多地方学生营养餐的确得到了明显改善,也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但也有一些地方学生营养改善不尽如人意,比如中小学学生营养餐外包,推高成本降低品质,或者监管不力,学生吃不到可口的饭菜,甚至发生本该避免的食品安全事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疾控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疾控主管部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来源:【焦作日报】将学校食堂“6S”管理升级为“7S”管理模式,在食堂设置1至2个“家常菜、馍菜汤”窗口,一年累计3次受到处罚的食堂经营企业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这是记者从4月3日我市召开的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7S”管理工作会上
为切实保障学生在校园的饮食健康与安全,贵阳市教育局制定了《贵阳市中小学集体用餐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4日邮箱:jyjrongmeiti@guiyang.gov.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的通知 2021年,贵州省全面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全省农村少年儿童营养健康状况持续改善,但在督查调研中发现,部分地方存在责任落实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资金保障不到位、供餐质量和条件有
“快来端东西,包饺子迎新年了。”“我们班的饺子皮在这,赶紧抬上去吧!”12月31日,六盘水市第六中学校园内洋溢着不同于往常的热闹,同学们三两成群,接过食材有说有笑地朝着教室方向走去。教室里,几张课桌拼在一起,铺上桌布,同学们洗手后纷纷跃跃欲试起来。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掌上春城讯 日前,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印发《云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生食堂运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高等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饮食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福建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