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杨洁 记者 张晓培)男子王某骑电动车撞到了路边停放的一辆重型货车,导致王某受伤,电动车被撞坏。王某花费的医疗费,该不该由重型货车车主承担?近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该起案件,判决重型货车车主刘某对王某因本次事故产生的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外地游客骑共享电动车,不小心把别人停在路边的轿车刮伤了。3日下午13时50分许,小舒骑共享电动车来到扬州市区念四路双桥医院附近路段,因避让行人,操作不慎,把一辆停在路边的大众轿车给刮了,小舒自己手也受了伤。
扬子晚报网4月8日讯(通讯员 戎芬 记者 梅建明)近日晚间,南京江宁淳化交警中队接到一市民报警,称在该中队辖区淳湖路田园二路路段,有一辆电动车撞到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电动车驾驶员受伤。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接到该警情后,江宁淳化交警中队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一辆电三轮不慎刮擦路边停着的轿车后,47岁的拾荒大叔张师傅没有选择离开,而是在雨中等车主现身,6个多小时后天已经亮了,但车主还是没来,他自己报警,通过交警联系轿车主来到现场,达成赔偿协议后,张师傅才如释重负地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