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本文转自【法治时报】;天津市一家五金加工厂工人刘先生在车间工作时被铁条子崩进右眼受伤,造成九级伤残。刘先生向加工厂投保了雇主责任险的某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索赔时,该保险公司却以刘先生不持有相应操作资格证、重复投保为由拒绝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