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落实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制度作用,切实减轻职工异地购房还贷负担,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七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偿还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24〕2号,以下简称《通
中新社上海5月31日电 自6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在江苏省、浙江省或安徽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符合规定的购房情形(即所购住房位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户籍所在地,或者位于本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者本人及配偶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并且在上海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
今年4月16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偿还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自6月1日起,职工在江苏省、浙江省或安徽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符合规定的购房情形,主贷人及配偶可以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5月,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定了《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多位网友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咨询异地公积金的问题,相关部门都一一回复了。1.网友:异地组合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上海市出台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政策。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偿还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业务的办理条件、提取金额、办理材料、办理方式等内容。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就调整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
昨天(10月16日),上海公布优化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政策旨在提升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水平由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为支持缴存人在超大城市租房安居,缓解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满足缴存人多样化、多元化租房需求,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印发《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24〕6号),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10月17日,上海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详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8日起施行。
市住建委介绍,为支持深化城市有机更新,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提升居民居住品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制度作用,市住建委第六十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购买存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的通知》及《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有关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