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父母年迈丧失了劳动能力,每年还要看病花钱,但女儿却认为父母以往偏心哥哥,并且按照农村风俗应该由哥哥赡养父母,自己抗拒履行赡养义务。法院经调解,女子和哥哥每月各给付赡养费850元,并平摊发生的医疗费,但女子一直不履行义务。
据江苏泰州姜堰法院,申请执行人张某、陈某均是八十多岁的老人,近年来因患有较严重的高血压,已丧失劳动能力,急需子女照顾。其育有一子一女,但因家庭纠纷,其女儿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两位耄耋老人将子女诉至法院,要求给付赡养费及医疗费。
12月24日,恩阳法院明阳法庭设立于恩阳古镇的巡回审理点,举办了一场特殊的家庭会,庞大娘和他的四个子女纠缠了十年的赡养纠纷在家庭会上得以妥善化解。十年前,庞大娘的老伴离世后,家庭关系逐渐出现裂痕。由于一些家庭琐事和经济利益的纷争,四个子女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开始互相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