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不易,麻烦您在观看之前点个“关注”,可以每天为您科普法律小知识文丨律野仙踪编辑丨律野仙踪前言随着交通工具的普及和交通流量的增加,交通事故已成为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交通事故不仅给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还涉及到法律责任和保险赔偿等法律问题。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4月5日,厦蓉高速瑞赣段。凌晨1:58分许,一辆白色轿车在快车道行驶时,在无安全距离的情况下,未打转向灯便直接向右变道。慢车道上一辆小车紧急避让时,由于下雨路滑导致车辆失控撞上右侧护栏,随后又向左前滑行撞上中央护栏。两车未发生接触,变道的白车直接驶离现场。
2023年6月8日14时,刘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麒师高速K52+711M处(曲靖至师宗方向)妥者隧道内时,由于车辆故障便将车辆停至应急车道内修理,修理完成后起步时未观察后方来车,向左变更车道时未打信号灯,导致左侧车道内正常行驶的直行车辆避让不及,撞向隧道内壁,造成驾驶人田某轻
近日,在南韶高速江西境内,刘某驾车在快车道行驶时,在无安全距离、未观察后方来车的情况下,不打转向灯直接向右变道。慢车道上一辆小车躲避不及与之发生刮碰,随后失控旋转了一圈并与护栏发生碰撞,车辆受损严重。好在车上人员都系好了安全带,无人受伤。
扬子晚报网1月20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市江宁区麒麟交警中队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称,在江宁区麒麟街道靶场路某物流仓库内,发生了一起两车相碰擦的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请求交警到现场处理。
2024年11月25日,济广高速江西境内。王某驾驶一辆小货车在第二车道行驶,突然有一辆大货车从第三车道向左变道与其发生碰撞,导致小货车侧翻在地。变道时,大货车不仅没打转向灯,其车头也才刚超过小货车车头,后方车厢还与小货车并排,丝毫没有拉开距离!
扬子晚报网2月21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李倩) “明明是对方开车速度过快,追尾我的车,应该是他全责才对!”近日,市民万先生对一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异议。经了解,事发当天,万先生驾车沿东霞路东向西行驶至印湖路附近时,被后车追尾,事故造成两车受损。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都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戴头盔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保护头部,减少伤害。近日,江西吉安发生了一起事故,一辆小车行驶到三岔路口时,与同方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受伤,两车受损。
近日,城厢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两辆无保险电动车相撞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甲某驾驶电动车在一路段左转时,与乙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甲某受伤,两辆电动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经查,甲某驾驶的是无牌电动车,乙某驾驶的是带牌超标电动车。